一、报考基本要求
招生类别: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地方专项计划、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等。
外语语种: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其他限制: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二、录取规则
普通类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分科类(专业组)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该科类(专业组)其他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录取规则
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批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分科类(专业组)录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明确录取规则的,按其规定执行;未明确的,学校参照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 × 30% + 专业统考成绩 × 70%
体育类录取规则
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特别提醒: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志愿,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并填写“专业服从”选项的,“进档不退档”。
三、体检标准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选择专业。特别需要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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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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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
除色弱限制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四、其他重要政策
调档及加分
顺序志愿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学校认可并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温馨提示:我校近三年在平行志愿投档中,实际调档比例均为1:1,请考生放心填报。
转专业
我校实行相对灵活的专业调整机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转专业。学生申请转出原专业不设限制,转入其他专业须按规定参加考核。具体以学校当年公布的转专业有关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