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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特殊类型招生

一、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指南

核心原则:从市(州)招生、回县(市、区)就业

为切实加强湖南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25年我校继续实施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进行招生。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我校该类招生计划为205人,其中140人同时列入省级优师专项。

  • 本科层次高中教师:英语、地理科学、应用心理学3个专业,招生95人。
  •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英语、生物科学、历史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6个专业,招生110人。

培养经费

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报考条件

  • 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7日)。
  • 年龄未满22周岁(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 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选科符合要求。
  • 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 热爱基础教育,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地服务不少于6年

招生录取程序

  1. 政策公布与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高三学生公布招生政策。
  2. 户籍信息确认:考生须在2025年6月16日前,通过指定平台确认或修改户籍信息。
  3. 填报志愿: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根据户籍要求填报。
  4. 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未录满时组织征集志愿。
  5. 签订协议书:录取考生须与生源地政府签订《协议书》,未满18周岁者须有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6. 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收到《协议书》后发放通知书。
  7. 入学与复查: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处理。

相关政策

  • 报考我校公费定向师范生,可兼报本科提前批中其他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
  • 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优先录取直接志愿。
  • 在校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 原则上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按违约处理。
  • 毕业后在定向地服务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地方落实。
  • 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 服务期内,经批准可在定向区域内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 未能履约者,须退还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违约记录记入人事档案。

二、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

2025年我校继续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师范生,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招生11人。

报考对象:只招收非西藏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录取分数:不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

培养经费:由国家承担。

服务年限:毕业后须到西藏工作至少五年

入学后必须与学校、西藏教育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履约者,将记入档案并须退还全部培养费用。

三、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地方专项计划由湖南省所属重点高校实施,专门招收省内农村户籍学生。2025年我校安排此计划共300人。

报考条件

考生需符合2025年高考报名条件,且户籍在湖南省乡村区域,或在2015年12月31日户籍制度改革时为我省农业户口。

录取规则

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时,可按规定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降分投档。

四、“楚怡工匠计划”招生

该计划主要聚焦服务湖南省“三高四新”、4×4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乡村振兴战略,由我校与高水平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联合培养专业及计划

  •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 (60人)
  •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 (100人)
  •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0人)

培养及招生办法

采用“4+0”模式,学生4年均在高职院校培养。纳入普通高考本科批次,单列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录取。

相关政策

  • 我校负责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
  • 学生在奖助贷、入党团、就业创业等方面与我校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 学生单独编班,在学习期间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 完成学业且考核合格者,可获得我校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